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《蘇州市體育經(jīng)營活動管理條例》《蘇州市風景名勝區(qū)條例》的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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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信息時間:2024-04-07 11:08 閱讀次數(shù): 】
蘇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公 告
第20號
《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〈蘇州市體育經(jīng)營活動管理條例〉〈蘇州市風景名勝區(qū)條例〉的決定》已由蘇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于2024年2月26日通過,并經(jīng)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于2024年3月27日批準,現(xiàn)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2024年4月7日